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来宾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做好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我县冬春季疫情反弹。属地、部门、单位和村委(社区)要认真履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来忻返忻人员,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管理措施。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忻返忻人员,以及区外务工人员、区外学生等返乡人员要在抵达忻城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村委(社区)报备,为方便群众,可通过电话报备,各乡镇、村委(社区)要向群众公布报备电话。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必须提供到达忻城县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忻城县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凡活动轨迹不清楚、核酸检测结果不明确的,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三、严格落实人员聚集管理措施。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春节前后不举办团拜会、茶话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管控商业演出、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民俗活动、民间庙会等活动。倡导视频拜年,从简操办红白喜事,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各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提倡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外出的,应注意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防控措施。运输、物流、销售等重点行业要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品、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重点加强冷链物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管控,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各有关单位须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和机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在入口处开展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督促服务区域内群众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景区、影院、娱乐等公共场所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个人要主动配合各类场所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问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所有药店一律不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作表率,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人民群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忻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1月15日来源:忻城发布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