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自然资源局扎实开展县域临时用地核查

为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连日来,我局对县域内已审批的临时用地展开全面核查工作,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防止假借临时用地之名乱占土地的行为发生。

此次核查行动主要针对已办理过审批手续,到期后仍在使用却未续办临时用地的、到期后未按规定拆除的、以及是否转让或改变用途的各类临时用地。对全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核查,彻底摸清了辖区内所有临时用地信息。对符合办理续办手续的临时用地全部统一测量上报续办;对已使用但从未报批、审批过的临时用地统一纳入管理、上报审批手续,按规定标准收取复垦保证金;对不符合规划或是闲置的临时用地,要求业主恢复原状、复垦到位。建立了相应的台账,并按照省州要求及时填报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此次核查行动确保了全县境内临时用地的管理依法、有序,同时也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管。一是严格界定临时用地范围。重点对羊曲水电站等工程建设施工临时场地,道路施工、建筑工棚过程中临时用地以及临时性的取土等进行规范管理,逐一统计登记,建立台帐。二是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管理。临时用地使用者提出用地申请,提供办理临时用地等资料报送工作,对用地条件、用地面积、土地复垦措施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把关,进行初审后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三是坚持“谁占用、谁复垦”的原则,用地者必须严格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土地原貌。严禁临时用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的批准用途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四是加强对临时用地的动态巡查力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定期对临时用地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实行不定期的抽查,严格控制各类新增临时用地,对在临时用地批准期限内的项目,重点跟踪管理临时用地是否按标准、按用途使用土地,加强各类临时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临时用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来源:局办公室

编辑:甘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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