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批地性质恶劣自然资源部通报这些典型

8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年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异常的7个县(市)实地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37个弄虚作假、图斑判定不实等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政府干预土地执法,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政府支持、默许卫片填报弄虚作假,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导违法占地,瓦房店市、长兴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法履职不力等。

“即使是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也应该依法依规用地,也不能搞未批先建。”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在通报中表示,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关乎14亿人的生存问题,因此我国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何志华表示,今年要继续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地方政府履行卫片执法职责的情况开展督察。督察和执法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解决卫片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附:有关问题清单

年卫片执法工作实地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

(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政府干预土地执法,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

核查发现,高平市年土地卫片执法共有判定不实图斑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个,监测面积.62亩,其中耕地面积.49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高平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0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82.2%,达到问责标准;高平市所在的晋城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0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30.82%,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是下面这样几个:

高平市政府干预土地执法。高平市政府以市政府会议纪要方式明确“以罚代法”,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对非法占地处罚的有关规定。年至年5月,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查处的35宗违法案件中有30宗以此为依据,仅处罚款。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混乱。违规批准23宗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甚至是永久性建设项目为临时用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将临时用地的审批职责委托基层所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基本无实质审查和监管;出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时审核把关不严。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伪造临时用地批文,在卫片执法中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高平市年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的图斑中,有33个填报的为虚假办理的临时用地批文。这些临时用地批文只有批文,而无用地审批卷宗。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履职不力。年至年5月,高平市自然资源局“以罚代法”处理30宗违法案件;对年卫片图斑涉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除一宗为报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外,其他均未立案查处。

问题发生后,晋城市委、市政府汲取教训,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狠抓整改,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已对高平市原分管副市长、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等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已完成部分违法用地整改,消除了违法状态。同时,举一反三,对晋城市其他县区图斑重新核准判定结果,校准查处结果,更新查处进展,提高了卫片执法成果的真实性。

此外,对核查发现的高平市政府涉嫌违法批地问题,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进一步调查。

(二)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政府主导卫片填报弄虚作假,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

核查发现,河曲县年土地卫片执法共有判定不实图斑98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81个,监测面积.19亩,其中耕地面积.09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河曲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87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96.84%,达到问责标准;河曲县所在的忻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7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9.89%,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是下面几个:

河曲县政府主导卫片执法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河曲县分管副县长兼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与副局长等有关人员会商年卫片执法数据修改填报工作时,明确将应当作为新增违法用地填报的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和园区道路按农村道路填报,人为降低了违法占用耕地的数量和比例,涉及耕地面积.04亩。

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河曲县不属于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地区范围,但仍参照试点地区政策,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露天采矿形成的表土剥离、排土场、采挖、堆场等用地,面积.6亩,其中耕地面积.34亩。

河曲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为工业项目办理临时用地批文应付卫片执法工作,执法履职不力。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为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沙畔村工业园区磷酸铁锂项目出具临时用地批文,应当作为违法用地填报却作为临时用地填报,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对14宗违法用地仅查处1宗。

(三)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政府支持、默许卫片填报弄虚作假,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

核查发现,迁安市年土地卫片执法判定不实图斑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个,监测面积.11亩,其中耕地面积.4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迁安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8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85.70%,达到问责标准;迁安市所在的唐山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8.95%,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

迁安市政府支持、默许卫片填报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年4月,时任迁安市分管副市长在听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河北省厅汇报审核发现的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问题时,商议决定不纠正错误数据,通过“抓整改”的方式解决违法用地问题,试图达到以“整改”掩盖问题、规避约谈问责的目的。年5月18日、6月30日,迁安市政府领导部署全市违法占地整改工作会时,明确提出原上报的实地未变化等图斑不用“整改”,拒不纠正图斑合法性判定不实问题。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图斑判定不实、弄虚作假,执法履职不力。年卫片执法数据填报中,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个违法用地图斑判定为合法用地或其他用地,面积.17亩,其中耕地.28亩、永久基本农田.14亩,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对京秦高速等重点项目及其他违法用地未依法立案查处,执法不严。对涉及迁安市农业农村局职责的73个农民住宅违法图斑虚假移交。

目前,唐山市纪委对迁安市3名县级干部启动问责,迁安市纪委对6名干部启动问责。

(四)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卫片填报弄虚作假、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在配合检查过程中伪造会议记录、篡改材料弄虚作假。

核查发现,宁武县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弄虚作假合法性判定不实图斑97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92个,监测面积.01亩,其中耕地面积.68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宁武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77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40.05%,达到问责标准;宁武县所在的忻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7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9.89%,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在配合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宁武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付部核查组检查,临时伪造实际并未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违规篡改、替换已提交部核查组的检查材料,试图隐瞒违法用地事实,规避责任。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卫片填报弄虚作假,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召集会议集体研究图斑如何上报,弄虚作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宁武县年卫片执法涉及的63宗违法用地仅整改到位4宗,整改到位率6.3%。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采矿用地。宁武县不属于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地区范围,但仍参照试点地区政策,为矿产企业露天采矿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五)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自然资源局有组织、成规模地伪造临时用地批文,弄虚作假,应对卫片执法,规避问责。

核查发现,右玉县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弄虚作假判定不实图斑个,监测面积.01亩,其中耕地面积.09亩,全部属于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图斑。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右玉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68.63%,达到问责标准;右玉县所在的朔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19.38%,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

右玉县自然资源局有组织、成规模地伪造临时用地批文,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时任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召集会议集体研究为不实填报76个图斑为临时用地,突击伪造临时用地批文29件。将不在举证的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范围内的图斑判定为合法用地;将大量实质性违法用地判定为实地未变化等,企图蒙混过关,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规避问责。

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府主导的违法用地不敢查、不愿查。右玉县自然资源局存在对政府主导的违法用地不敢查、不愿查的顾虑,没有及时制止、查处晋北园区修建道路和进行推土建设的违法行为,涉及耕地近亩。

(六)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导违法占地,瓦房店市、长兴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法履职不力。

核查发现,瓦房店市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判定不实图斑32个,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15个,监测面积.36亩,其中耕地面积.5亩。长兴岛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共有判定不实图斑8个,全部属于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未如实填报的图斑,监测面积.96亩,其中耕地面积.54亩。将核查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纳入问责统计,瓦房店市及长兴岛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46.12%,达到问责标准;两个地区所在的大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1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7.02%,达到问责标准。主要问题如下。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平台开发公司主导违法平整、堆土、排渣占用耕地问题突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指定地点堆土排渣,涉及土地.67亩,耕地84.77亩。长兴岛原综合保税区为实施项目建设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进行场地平整,涉及土地.62亩,耕地40.45亩。长兴岛管委会平台开发公司为实施园区建设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进行场地平整、推土、挖土,违法占用土地69.67亩,耕地57.32亩。长兴岛管委会对违法侵占的土地缺乏有效监管,大量耕地已不具备耕种条件。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长兴岛自然资源分局执法履职不力。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及时查处,未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图斑合法性判定和填报,人为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和比例;长兴岛自然资源分局对部下发的补充图斑均未到现场实地核查;图斑判定及填写和上报均由一人完成,缺乏监督。

另外,核查还发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临时用地,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未按规定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论证,违规批准临时用地36宗,面积.94亩,其中耕地.34亩、永久基本农田.87亩。部分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未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未制定土地复垦方案,也未缴纳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后期监管不力。卫片图斑判定不实,工业园区范围内已圈占并平整土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图斑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但地方判定为实地未变化,涉及图斑6个,监测面积96.44亩,其中耕地面积83.51亩。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雪柠

编辑蔡文清

流程编辑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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