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医院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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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换国家医疗保障局

信息平台系统的公告

广大就诊患者:

按照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忻医保发19号文件工作安排,忻州市医保局将停用原医保业务系统,统一切换使用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系统”)。为确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我院医保业务平稳过渡,就诊患者待遇不受影响,现公告如下:

一、医保业务停办切换时间

年10月19日17时起,停止使用忻州市在用的医保信息系统(即旧系统)。

年10月31日22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系统,并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

二、暂停业务范围

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所有医保业务。

三、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流程

(一)住院业务

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参保患者可正常办理院内住院登记手续,待医保新系统启用测试正常后,完成医保结算报销。

(二)出院结算

1.旧系统切换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需在年10月19日17时前,为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旧系统切换前已入院但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和系统切换期间需办理入院手续的参保患者,可手工结算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待医保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医保登记结算,或转为自费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3.在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参保患者医疗费用需先行垫付,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三)门诊费用结算

1.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两病”和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可在10月19日17时之前,一次性开具本月足量所需药品。

2.参保人员在系统切换期间必须购药的,可先自费垫付,门诊医保收费窗口做好手工记录信息,待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凭有效票据进行医保结算,做退费处理。

(四)转诊备案等事宜

在系统切换期间办理转诊、转院医保登记的,由住院处医保窗口为参保患者办理线下备案手续,并留存已签章纸质备案表,待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及时补录登记信息。

由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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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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