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寻找与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程轨迹人员的通告
年4月7日下午,医院发热门诊发现一名粤康码红码人员韦某某,经与广东省流调队伍确认,判定韦某某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同楼层密切接触者,现将密切接触者韦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31日12时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路江中街3巷14号乘坐顺风车于4月1日0时许到达忻城县城关镇东门广场,途中在逍遥服务区停留10分钟;后由其配偶黄某某驾驶电动车接回城关镇古麦村乌垌屯家中休息。(顺风司机陈某某,其余5名同乘人员信息正在排查)
4月1日9时许乘坐电车到忻城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时许回到东门门面与配偶吃饭后一起回到古麦村乌垌屯家中,18时许一家五口到屯内父母家吃晚饭,后居家未外出。
4月2日-3日除了晚餐外出到黄某某家吃饭,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4月4日上午到家门口小卖部进店内购物约10分钟,晚餐外出到黄某某家吃饭,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4月5日9时-16时与亲戚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后居家未外出,20:00-21:00独自到古麦村弄郎屯范某某家,后到乌垌屯蓝某某就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年4月6日8时许携3个小孩(韦某录、韦某磊、韦某颖)自驾私家车到大化县雅龙乡道德村弄坡屯老家,13时许到家,与家人唐某艳、陆某玉等6人共餐,约当日15时返程,约20时到达城关镇古麦村乌垌屯家中。
年4月7日8时许到忻城医院做核酸检测,08:47扫码显示红码,后从忻城医院发热门诊转运至忻城县城南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至今。韦某某4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忻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在相同时间、地点与韦某某有共同活动轨迹及时空交集的,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疫情防控信息以忻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为准。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出入公共场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提高新冠病毒免疫能力。
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4月7日
来源:来宾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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